为了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更好落实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提升资助工作的精准度,现就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柳星 张平
副组长:谢争艳 周艳红
成员:王芳芳 张宗宁 罗竹莲 张伟平 蒋蔚 许莉 邹姗伶 各班班主任
二、认定对象及原则
认定对象为外国语学院在读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注意:此次认定等级不代表最后的助学金评定等级,仅代表具有获得资助的资格)。
对建档立卡等七大类学生要优先纳入认定范畴(包括学生自己提供的材料和教育部下发的建档立卡等学生数据),做到全覆盖。
此次认定取消出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的做法。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明确,取消《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规定的,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并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支撑材料。
三、认定程序
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小组中,学生代表人数应合理配置,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1、个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好《家庭经济困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向班级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提出申请。
2、班级评议
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申请的情况,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做好认定宣传和政策解说工作,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资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确定班级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且填写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情况》(附件2),认定后在本班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复审。
三、上交材料内容和要求
1、《家庭经济困学生认定申请表》要求用碳素墨水或黑色水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和涂改,否则无效。
2、各班收集学生申请表、相关证明辅助材料、各班民主评议记录以及各班公示情况存档。摆放顺序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按学号、按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顺序排序)→班级公示情况→民主评议会议记录→申请表→相关证明辅助材料。
3、班级填制详细的《2021年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按学号顺序输入;按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顺序输入)、《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汇总表》和《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表》,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文档由素质拓展中心汇总,以及班级公示情况、会议纪要纸质文档。
4、各班将上述材料收齐整理后(新生辅导员要在军训期间收集好并进行评议),统一上交,纸质材料于2021年9月28日前交素质拓展部汇总。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班在认定学生档次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班级评议材料,必须确保学生本人知情,确保认定的公开、公平和精准。
2.对建档立卡等七大类学生要优先纳入认定范畴,做到全覆盖。对这部分的学生经学院个别访谈、政策解读等仍因个人原因放弃受助资格的,要签订《放弃受助资格声明(参照)》(附件6)。
3.根据工作安排,凡是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必须签订《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7)。
4、《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情况》(附件2)、《放弃受助资格声明(参照)》(附件6)《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7)《班级非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签名表》(附件8)由学院存档。
5.学院对认定结果开展抽查复核,通过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各班级的工作情况,核实被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和日常表现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高消费等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批。
6.各班按照素质拓展部要求开展工作。
7.相关工作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45214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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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18日